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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三”您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6-3-7 19:44:49     浏览人数:1736

 欧洲在2012年就已经全面实施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Stage III A /Tier3 ,从2014年10月开始,所有发动机超过56千瓦的需达到欧Ⅳ标准。临近4月1日,“国三”话题也继续升温。面对“国三”您准备好了吗?

    一、了解节能减排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2月17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国办发〔2013〕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

    自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制造和销售第二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

    自2016年4月1日起,停止制造、进口和销售装用第二阶段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装用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另外,上海、西安、北京的地方性的政策

    上海提前执行“国三”标准:根据新华网 上海频道发布的新闻显示, 上海已于2015年10月发起施行的新规:凡在本市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柴油发动机国三阶段和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手持式)国二阶段的排放要求。

    西安非道路移动机械要申报登记:2016年1月1日《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6年6月30日前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对现有机械完成申报。

    北京设备普查登记工作: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受托开展北京市“非道路用工程机械”普查登记工作,包括叉车在内的9类产品按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预计前期的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

    为配合国家出台的节能环保政策,估计以后还会出台一些地方性的规定。

    二、标准升级可能更好的形成产业转型的动力

    在以上环保意识增强的时代背景下,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推进柴油机“国二”升“国三”,无疑站在了利国利民、长远发展的高度,与目前推行“侧供给”改革是相符的,叉车行业应抓住时机进行技术升级,努力实现全面的技术进步,最终达成产业的转型升级。

    当然,宏观政策需要操作性更强的措施来落实,如果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具体细则保证这一政策顺利落实,或是通过对内燃机方面有特别贡献企业的扶持、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来更好的促进行业产业升级。

    三、目前面临的困境

    “国二”升“国三”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叉车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

    (一)还有20多天,整机厂的国“三”就来了,迫在眉睫的是如何消化库存最让人伤脑筋,一味的让利于客户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二) “国二”升“国三”,不少生产企业反映压力很大,面临的问题也不少,主要包括“国三”发动机新旧零部件的生产、消化、转换同样支出较大,还有“国三”柴油机技术准备问题、生产供货问题等,如果解决不好,会使生产企业成本上升。

    (三)在柴油机质量、对应零配件、专业维修人员等方面也将会带来困扰,将成为国内叉车行业共同课题。

    四、给行业的建议

    从非道路第三阶段标准来看,各企业面临的压力各不相同,技术储备足者抢占先机,有些企业早已经具备了满足该标准要求的多个机型,另一些企业缺少对国内相关标准的理解、跟进,导致新产品的研发受阻。

企业应该加大研发力度,逐步提高自身产品质量,柴油机企业和主机企业需密切配合,做好新的生产,才能更好的提供成熟的“国三”产品,才能在以后企业发展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中叉网再次提醒各企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全力推进“国三”产品,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产品竞争力。

    另外,虽然目前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新规制约,何时会被强制淘汰,也尚无定论,但是企业仍需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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